沪深优配
9月1日晚间,苏大维格(300331)(300331.SZ)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常州维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维普”或“标的公司”)不超过5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沪深优配,预计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暂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标的公司最终估值以及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评估报告和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为准。
标的公司是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营产品为光掩模缺陷检测设备(收入主要构成)和晶圆缺陷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两者均属于半导体量检测的核心设备。常州维普是国内极少数在半导体光掩模缺陷检测设备领域已实现规模化量产的企业,其技术、产品和核心算法系正向自研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核心零部件实现了国产化和自主可控。标的公司产品已进入国内头部晶圆厂和国内外头部掩膜版厂商的量产线。
公告指出,本次签署的《关于常州维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属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标的公司股东包含深圳市红土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一号基金”)及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新资本”),分别持有标的公司 8.00%、2.00%股权,公司5%以上股东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型升级基金”)以及红土一号基金、深创新资本同受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标的公司股东中红土一号基金、深创新资本系公司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沪深优配,依照意向协议约定,本次公司收购股权意向交易对方暂不包括关联方红土一号基金及深创新资本,公司收购股权后将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后续正式交易中,若红土一号基金及深创新资本参与本次收购交易,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但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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